關于雙氯芬酸、清開靈和常見病慢性病等三個廣東省際聯盟藥品集采配送企業選擇和三方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
信息來源: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發布時間: 瀏覽次數:542
各中選企業、配送企業、醫療機構: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雙氯芬酸、清開靈和常見病慢性病等三個廣東省際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項目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瓊醫保〔2023〕41號)要求,現將配送企業選擇和三方協議簽訂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中選產品及三方協議簽約采購量。根據海南省醫保局2023年3月8日發布的《關于做好雙氯芬酸、清開靈和常見病慢性病等三個廣東省際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項目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確定中選企業和協議采購量。
二、三方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合同簽訂(合同模板見附件),簽訂完成后將掃描件上傳至系統并三方確認。相關生產企業應加強與配送企業溝通,協議簽署前需認真確定配送企業,同一個中選藥品,同一家醫療機構不得同時簽訂多家配送企業,避免誤導醫療機構。
三、中選、備選產品信息由我中心導入交易系統,企業無需操作。所有品種我中心將在2023年3月15日將數據導入系統并啟用,相關企業可進行選配送操作。之前已在平臺中掛網的品種,我中心將于2023年3月15日將原掛網信息暫停。掛網價格以海南省醫保局2023年3月8日發布的《關于做好雙氯芬酸、清開靈和常見病慢性病等三個廣東省際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項目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附件1、2、3中的價格為準。計算方式為:最小制劑單位(片、粒、支等)的中標價,乘以申報包裝數量后作為掛網價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海南省醫保局2023年3月8日發布的《關于做好雙氯芬酸、清開靈和常見病慢性病等三個廣東省際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項目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附件4中的73個自主采購品種,可以按照該通知要求和《海南省藥品掛網采購實施方案》要求自主申請掛網。
五、請中選企業及時在交易系統選擇配送,交易各方需在2023年3月20日之前完成配送確定工作,在交易系統確定的配送關系與三方協議配送關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協議為準。每個中選藥品在我省配送企業不得多于5家(包含5家),每個市縣配送企業不得超過3家。
六、請各醫療機構按照執行時間合理安排近期采購計劃。請各中選生產企業提前統計我省中選產品備貨需求,做好供貨計劃安排,3月20日前備貨量不少于我省全年約定采購量的30%。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3年3月9日